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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潘姿羽╱台北報導】薪資遲遲不見上漲,民眾只得精打細算生活費,有些屋主售屋時,也會選擇不委託仲介,自己刊登廣告、帶看,節省服務費。不過專家提醒,賣方須衡量時間成本及自身安全,即便選擇自售,因過戶手續繁雜,最好委託地政士辦理。

若委託仲介銷售房屋,成交後買賣雙方皆須給付服務費,雙方服務費加總不得超過成交金額6%,通常仲介會向賣方收取4%、買方收2%,部分屋主便會選擇自售,節省這筆開支。 
但屋主自售須接觸陌生人,曾發生屋主遭殺害的憾事,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叮嚀:「安全最重要。」她建議屋主帶看前,應先告知親友並找人陪同,看屋時最後進門,並敞開大門,若有意外情況較好應對。 

可先找親友接手

徐佳馨表示,網路發達,不少賣方選擇自己銷售,不僅比仲介更了解屋況,也不會發生仲介帶看時,太多人出入房屋而破壞屋況的情形。不過她提醒,屋主自售所花的時間成本相當大,若非退休族、自由業,很難配合客戶時間。
樂屋網副總經理紀建琪則認為,屋主帶看屋費時費力,而後簽約、稅費及付款等更牽涉到資金流向,陷阱不少,建議屋主先詢問親友是否有意購買,因有一定的互信基礎,再選擇不經過仲介交易,便可省下服務費與議價時間。 


屋主自售vs.仲介銷售

仲介談價經驗足

針對買賣方最在意的價格問題,徐佳馨透露,一般屋主交易經驗不多,不一定能談到較好的價格。她表示,屋主自售與委售各有優缺點,自售最大的好處是省下服務費、容易維持屋況,委售則可請仲介提供鑑價服務、篩選客戶,且只要屋主守住價格底線,仲介只能照著賣,價格通常會比屋主自售談得漂亮。
買賣成交後,便要辦理過戶,其中牽扯到所有權、稅費、證明文件等繁雜手續,若處理不慎,不僅牽涉層面廣大,也頗耗心神。徐佳馨指出,通常買方聽到賣方要自行過戶,難免會產生不信任感,建議還是找雙方信賴的地政士辦理,「仲介錢可以省,但不要省到代書費用。」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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