↑↑↑客廳採光非常明亮~
- Jan 23 Thu 2014 21:08
竹北高鐵華廈【風中緋櫻溫馨採光美三房】售1188萬
- Dec 17 Tue 2013 20:31
竹北ㄧ期【中正東路投資套房】-無緣物件
- Dec 13 Fri 2013 19:43
竹北科大華廈【御天地超大3+1房】–無緣物件
- Dec 13 Fri 2013 19:23
竹北台元華廈【新家華-棕櫚泉三房+雙車位】–無緣物件
- Dec 06 Fri 2013 20:07
竹北二期華廈【世紀皇家三改二房+平車位】-無緣物件
- Nov 28 Thu 2013 15:51
竹北高鐵華廈【I-PARK高樓外棟大三房+雙車位】-無緣物件
- Nov 25 Mon 2013 09:13
高鐵橋下聯絡道延伸至竹科工程
- Nov 20 Wed 2013 18:54
遠雄建設再次高鐵特區獵地!! 公告取得新竹縣竹北市永興段土地
- Nov 19 Tue 2013 15:23
露台、頂加 易生糾紛 買房留意「約定專有」
記者朱語蕎/專題報導、攝影 不少民眾喜歡購買露台戶或頂樓加蓋,想增加使用空間,但多數露台使用權利屬於約定專用,也就是說,原本是屬於公用的,經由約定認可後,僅給專屬戶別使用,而頂樓更常是非法加蓋私用,在實務上常有糾紛產生。 民眾購屋時,不只是注意室內坪數大小,也應了解社區內其他設施為公用或個人使用。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,社區的使用權利可分為「公共部分」、「專有部分」、「約定共用」和「約定專有」4種類別,「公共部分」、「約定共用」和「專有部分」爭議較少,「專有部分」就是私人空間,外人無法入侵使用;「公共部分」為一般通稱的大公、小公設施,屬公家使用範圍,例如:梯間、車道、休閒設施。 社區使用權分4種 而「約定共用」在實務上較少見,有可能發生在1樓住戶的騎樓或車道,為方便其他住戶使用,而約定開放公家使用,再依約減少管理費。
- Nov 19 Tue 2013 15:20
2013上班族購屋意向大調查 :9成想買房,如何不當屋奴?